【动态】我院开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培训及《医疗安全责任状》签订会议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江苏省丹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日期:2018/10/22 15:42:26 人气:269
国务院公布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定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的法律意识,学习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相关内容,规避工作中的风险,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更好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我院于10月12日下午对全院职工进行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培训。
医务部主任丁嘉平重点围绕条例中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理及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结合实际工作中处理过的医疗纠纷案例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讲解。董事局主席耿建军在讲话中再次强调了规范书写医疗文书及医患沟通的重要性,同时他勉励全院职工,虽然法律法规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但是只要我们在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医患沟通能力,就一定能够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确保各项医疗工作顺利开展。
随后,董事局主席耿建军与各科主任签订了《医疗安全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医疗质量管理职责,建立医疗服务质量可追溯制度,实行医疗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